电力工作服穿戴标准!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,并且必须固定衣服和袖口。 辫子和长发必须包裹在工作帽中。 进入工作现场、变电站时,必须按照着装要求穿戴。 员工在线路工作,设备检查,抄表和变电站的日常工作中,穿蓝色夹克工作服。 员工在值班,紧急维修,施工,变电站维护和现场服务时,穿橙红色夹克和工作服。
根据公司规定,工作服的使用寿命设定为三年(从员工收到之日算起)。 如果员工在一年内使用工作服辞职,则工作服将退还或60%折归给个人。 如果员工在使用工作服的两年内辞职,工作服将被退还,或者40%折归个人。 如果员工在使用工作服的三年内辞职,则工作服直接移交给个人。 办公室负责员工工作服的分发,监督和检查,各部门配合日常管理。
为了确保安全可靠供电,保证人身安du全,特制定着装标准如下:
必须穿统一的服装
一、要求
①穿着工作服即代表公司之形象,必须保持工作服干净、整洁。
②工作服仅限于工作期间穿着。
③工作服装样式、标识为公司统一制定,各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。违规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予以处罚。
二、规定
①公司机关员工日常办公、供电所检查、营业窗口员工统一着正装(春秋或夏装)。
②员工在线路工作、设备巡视、抄表、变电站日常值班时着蓝色夹克工作服。
③员工在值班、抢修、施工、变电检修、上门服务时着橘红色夹克工作服。
④、公司组织的各类会议、培训、活动统一着正装。
⑤、有特殊要求的另行通知。
三、工作服使用年限及折旧
1、 按公司规定工作服的使用年限设定为三年,从员工领用之日起计算。折旧办法如下:
①员工使用工作服一年内离职的,退还工作服或以60%折归个人。
②员工使用工作服二年内离职的,退还工作服或以按40%折归个人。
③员工使用工作服三年内离职的,工作服折归个人。
④如因个人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使用年限提前应视情节予以赔偿。
2、离职的员工须把工作服洗涤干净后交还办公室;未洗涤干净的,收取洗衣费15元。
四、日常管理和监督、检查
办公室负责员工工作服的发放、监督和检查,各部门配合进行日常管理。
员工上班,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。未按规定着装者,一经发现违反规定,扣罚员工30元/人次、部门负责人50元/人次。
五、本管理制度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,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。
六、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办公室。